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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主與出租管理

第 018 篇・廠房租賃

廠房漏水,房東一直不修,房客只能自己搬走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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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主與出租管理
#廠房漏水#修繕責任#承租人

又到了每週一次的分享。

最近跟一位正在找廠房的客戶聊天。

我問他:

「現在的廠房不是還在使用嗎?為什麼想搬?」

他跟我說了一個很直接的原因。

「屋頂一直漏水,跟房東反映很多次了,房東就是不修,所以乾脆搬走。」

我聽完後跟他說:

其實遇到這種情況,不一定只有搬走這個選擇。

如果確實屬於房東應負責的修繕,而且通知、催告後房東仍然不處理,法律上其實有其他處理方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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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018篇

🏭 「廠房漏水,房東一直不修,房客只能自己搬走嗎?」

很多人租廠房都遇過修繕問題。

屋頂漏水。

鐵皮破損。

牆面滲水。

甚至下大雨的時候,還要拿桶子在廠房裡接水。

最麻煩的是,工廠跟一般住宅不太一樣。

下面可能放的是機器、原料、產品。

漏一次水,影響的可能不只是使用上的不方便,還可能造成設備或貨物損失。

那問題來了:

廠房漏水,到底是房東修,還是房客自己修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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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原則上,租賃物的修繕是房東的責任

《民法》第429條有一個很重要的規定:

租賃物的修繕,除非契約另外有約定或另有習慣,原則上由出租人負擔。

所以像建築物本身需要修繕的問題,如果租約沒有另外約定,原則上不是一句:

「你在使用,你自己處理。」

就一定全部變成房客的責任。

但這裡有一個很重要的前提:

先看租約。

因為工業廠房租賃,雙方常常會另外約定修繕責任。

所以不能只看到漏水,就直接認定一定由房東負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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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房東不修,也不是直接修完就扣房租

這是我覺得很多人容易誤會的地方。

《民法》第430條其實有規定處理方式。

如果確實屬於應由出租人負責的必要修繕,

承租人可以定一個合理期限,通知房東處理。

如果期限到了,房東還是不修,

承租人才可以依規定選擇終止契約,

或者自己找人修繕,再向房東請求修繕費用,

也可以依法從租金中扣除。

所以不是:

「房東不修,我明天直接叫人來修,修10萬元,下個月租金我就少繳10萬元。」

這樣反而容易產生新的爭議。

通知、催告、留下紀錄,非常重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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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真的要自己修,最好把證據留下來

如果已經通知房東,房東在合理期限內仍然沒有處理,而承租人最後決定自行修繕,我會建議把相關資料留完整。

例如漏水照片、影片。

通知房東的LINE、簡訊或書面紀錄。

請房東修繕的日期。

廠商報價。

施工前後照片。

發票或收據。

因為如果未來雙方對修繕費用產生爭議,

至少可以清楚說明:

哪裡壞了、什麼時候通知、花多少錢、到底修了什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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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但有一種情況一定要特別注意:租約怎麼寫

工業廠房不像一般住宅。

有些租約會約定:

小型修繕由承租人負責。

設備由承租人自行維護。

甚至部分建物修繕責任,也可能由雙方另外約定。

所以遇到問題時,我現在反而會先問:

「你的租約怎麼寫?」

如果契約已經明確約定修繕責任,就不能完全忽略契約內容,只看民法的一般原則。

另外,如果損壞本身是承租人使用不當造成的,情況也不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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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何自己的觀點

這次跟客戶聊天,我反而覺得很可惜。

因為企業搬一次工廠,真的不是搬個家這麼簡單。

機器要搬。

原料要搬。

產線要重新安排。

地址、登記、消防、電力,甚至客戶端都可能要重新處理。

如果企業本來對這間廠房其他條件都滿意,

最後只是因為一個屋頂漏水,房東又遲遲沒有處理,就決定整間工廠搬走,

其實雙方都有損失。

房客失去一個原本已經使用習慣的生產基地。

房東也失去一個原本正常承租的企業客戶。

所以我跟這位客戶說:

如果其他條件都還適合,不一定要第一時間想到搬走。

先把租約拿出來看看。

確認修繕責任。

正式通知房東。

給房東合理的修繕時間。

如果確實屬於房東應負責的修繕,而房東在催告後還是不處理,再依法考慮後續方式。

有時候問題不一定需要用「搬走」來解決。

而對房東來說也是一樣。

一個屋頂漏水不處理,

最後損失的可能不只是一筆修繕費。

而是一個原本願意長期承租的客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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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|廠房老何

專注高雄、台南、嘉義、屏東工業不動產服務

分享廠房、倉儲、工業土地租售與開發實務

📌 工業不動產案件條件各有不同,本文僅提供一般性實務經驗分享,實際情況仍應個案評估。

歡迎同業先進及企業朋友交流指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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